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黑龙江省
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通知
各市(地)、县(市)财政局,各级预算单位、各级政府采购中心(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,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:
经鹤岗市财政局查证,有5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参与鹤岗市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办公室—鹤岗市关门嘴子水库工程淹没区林地调查及工程用地项目(项目编号:2020HGCG136)一包和二包评审时,未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,未按照客观、公正和审慎的原则,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、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,对评审内容进行分工,未对所有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、符合性审查。涉及的人员具体情况如下:
马文魁(身份证号:230***053)、王波(身份证号:230***037)、刘景元(身份证号:230***21X)、李雪峰(身份证号:230***017)、李道振(身份证号:230***317)。
为严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,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,经研究,决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2〕69号)及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》(黑财规审〔2017〕3号)等规定,将上述5位评审专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,并取消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。
黑龙江省财政厅
2021年2月20日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抄送:财政部国库司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审计厅。
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
共印9份。